第一节 为谋生计,离乡别井
乡人去国的历史久远,而大批向外移民,还是在鸦片战争(1840)以后。当时,由于资本主义列强的入侵,迫使小农经济与家庭小手业相结合为特征的自然经济逐渐解体,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,成为列强瓜分中国的条文。半封建、半殖民地的社会,风雨飘摇,百业萧条,民不聊生,失业贫困者为谋生计而被迫飘洋过海,彼岸求存。第二次是在抗日战争时期(1938至1945),当时,战乱兵荒,水灾频仍,生活处在水深火热之中的乡人,不少忍痛背井离乡,外出求生。他们有的逃到香港、澳门后再远涉重洋,而更多的留在香港郊野——新界、粉岭、西贡等荒芜之地,垦荒种植,流离失所。正如日常所说“人离乡贱”。他们含辛茹苦,栖居木屋茅寮,白手兴家,艰苦创业。
随着商业经济的发展,他们略有积蓄,或有相应的条件,就移居市区,从事小贩和商业活动。叠滘旅港、澳同胞中,从事饮食服务行业者居多。在商海中,他们守信开诚,经营有道,起早摸黑,艰苦卓著,不断辛勤积聚资本财富,不少人成了殷商巨贾,财杰富豪。 |